外籍配偶申請歸化是否因取得我國籍配偶同意?
一、個案敘述
越南籍外籍配偶林○○女士之配偶不同意林女士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是否因而不能取得我國國籍
二、相關法令及分析
〈一〉國籍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項規定:「依本法規定申請歸化、喪失、回復國籍或撤銷國籍之喪失者,由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親自申請。」
〈二〉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者,如其具備國籍法所規定相關要件,即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由其本人親自提出申請,無須他人同意。
三、處理方式
外籍配偶可自行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無須經任何人同意,本案確認當事人身分,即得以受理並協助辦理歸化國籍。
最後異動時間:2017-12-04 下午 06: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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