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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宣導

【戶政相關便民政策宣導】申辦土地登記案件當事人免申請印鑑證明
公布日期:2020-03-18

內政部新增土地登記「線上聲明」簡政便民措施,由當事人應用自然人憑證進行網路身分驗證,於內政部指定網站(https://dc.land.moi.gov.tw)登錄不動產標的、辦理事項、取得權利人及委託之代理人姓名、聲明期限等相關聲明登記資訊,以表示登記義務人處分真意,再藉由專業代理人核對當事人身分,產生確認當事人身分及真意效果,經結合登記義務人之網路聲明及代理人之實體送件,地政機關受理後,可據以確認當事人真意,兼顧便民與權益保障,免再往返奔波戶政事務所申辦印鑑證明,節省民眾時間與金錢。

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臺

內政部 109年2月11日台內地字第1090260579號令

最後異動時間:2020-07-15 上午 10: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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