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戶政宣導

【戶政相關便民政策】為因應全國已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三級,對於申辦戶籍登記之法定最後期日在110年5月19日以後至解除第三級警戒之期間者,不予裁罰。
公布日期:2021-05-21
為因應全國已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三級,對於申辦戶籍登記之法定最後期日在110年5月19日以後,且仍於第三級警戒
之期間者,可於解除第三級疫情警戒後再行申辦,逾期者不予裁罰。
最後異動時間:2021-11-10 上午 11:40:25
  •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