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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須知

請領戶口名簿
  • *申請人資格

    1. 戶長。
    2. 受委託人。 

    *應附證件及注意事項

    1. 破損換發:應繳舊戶口名簿,申請人(戶長)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2. 遺失補發:申請人(戶長)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戶長無法親自申請時,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應附委託書,戶長及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 
    3. 換、補領戶口名簿: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 
    4. 初領:受理遷徙登記(單獨立戶)之戶政事務所。 
    5. 新式戶口名簿登載現戶戶籍資料之現住人口及詳細記事,並得依據申請人之申請,增加非現住人口或省略記事。 
    6. 舊簿找回時,應繳(寄)回戶政事務所作廢。◎規費:每份新臺幣30元。
最後異動時間:2017-11-08 下午 0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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