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領戶口名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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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資格
- 戶長。
- 受委託人。
應附證件及注意事項
- 破損換發:應繳舊戶口名簿,申請人(戶長)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 遺失補發:申請人(戶長)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戶長無法親自申請時,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應附委託書,戶長及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
- 換、補領戶口名簿: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
- 初領:受理遷徙登記(單獨立戶)之戶政事務所。
- 新式戶口名簿登載現戶戶籍資料之現住人口及詳細記事,並得依據申請人之申請,增加非現住人口或省略記事。
- 舊簿找回時,應繳(寄)回戶政事務所作廢。◎規費:每份新臺幣30元。
最後異動時間:2017-11-08 下午 0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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