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法令函釋政策宣導】內政部公告新增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之戶籍籍登記項目
公布日期:2018-07-26為提昇便民服務,落實戶籍管理,依內政部107年7月12日台內戶字第1071202244號公告:自107年7月16日起實施新增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之戶籍籍登記項目如下:
(一) 雙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離婚成立或裁判離婚確定之離婚登記:以當事人之一方為申請人。
(二)在國內死亡,死亡者非為戶長之死亡登記:以死亡者之親屬、配偶或同戶之人為申請人。
(三)經我國法院為死亡宣告,受死亡宣告者非為戶長之死亡宣告登記:以聲請死亡宣告者為申請人。
(四)在國內現有戶籍者,出生地為空白之出生地登記:以本人為申請人。
以上開放項目民眾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路申辦」項下「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申請登記。
相關連結: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
最後異動時間:2019-05-31 下午 03:4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