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秋行軍蟲防治措施
公布日期:2019-06-18#秋行軍蟲防治措施進入強制噴藥 #通報奬勵1萬元至6月21日截止 #全公成蟲55隻防疫總動員 農委會依秋行軍蟲生活史分成三階段防治,分別為: (一)第一階段:發現幼蟲行態確定者,即採行植株剷除並焚毀或掩埋銷毀。 (二)第二階段:臺灣發現本地世代發育之成蟲,即採行強制噴藥。 (三)第三階段:確定藥效並提供農民作物整合性防治技術, 即進入農民自主管理階段。 農委會召開秋行軍蟲防治專家會議,決議防治措施應進入第二階段。 第二階段防治措施,採取強制施藥防治,重點包括: (一)確定案件進行移動管制至該植株生長季結束。 (二)管制區施藥後,由管制區周圍向外 200 公尺加強目視巡察。 (三)選用不同作用機制之藥劑輪替使用。 四、相關配套措施如下: (一)藥劑供應:由防檢局辦理緊急採購,地方政府依需求辦理訂購, (二)施藥人力:地方政府委請代噴業者或農民做第一次施藥,工資由農委會負擔。 (三)#第二階段強制施藥,#不做地上物銷燬補償。 (四)施藥後每公頃加掛 1 組性費洛蒙誘集加強監測。 (五)#第一階段尚未銷毀者,#可採第二階段方式辦理或採第一階段賡續辦理完成。 (六)#通報獎勵仍依公告至 6月21日截止。
最後異動時間:2019-07-08 上午 11:04:55